关于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与隐私的声明

版本生效日期:2018年10月1日


“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是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我们”或“民航局”)为您提供注册登录、事项浏览、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评价的平台,包括“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电脑版、“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APP应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版(以下简称“本平台”或“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


民航局非常重视用户(以下简称“您”)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在您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向您说明如何收集、使用、保存、共享和转让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我们为您提供的访问、更正、删除您个人信息和撤回同意的方式。我们将会按照法律要求和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为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如果您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您应确保您的法定监护人阅读并同意本声明后,再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产品和/或服务,并向我们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特别提示】


为了更好地保护您的个人信息,请在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产品和/或服务前,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关于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与隐私的声明》(以下简称“本声明”)。重点内容我们已采用粗体特别提示,希望您在阅读浏览时特别关注。一旦您使用或继续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产品和/或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声明处理您的相关信息。


为方便您的理解,本声明将以简单易懂的方式进行表达,涉及专有名词的,我们会在本声明第 7 节“名词解释”中对这些名词进行详细说明。对于我们所收集的您的敏感信息,我们亦用粗体的方式进行了标示,以此向您增强提示。一旦您同意提供您的个人敏感信息,我们将按本声明所述的目的和方式处理您的个人敏感信息。我们使用您的个人敏感信息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与“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业务相关的功能。您有权拒绝向我们提供个人敏感信息,但是拒绝我们收集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会影响您使用相关功能。


本声明是针对“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做出的隐私方面的陈述与承诺,属于民航局隐私声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特殊约定的,若与民航局隐私声明之间存在不一致,以本声明为准;若本声明未约定的,以民航局隐私声明为准。特别是关于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以及使用 Cookie 和同类技术部分的约定,建议您详细阅读民航局隐私声明。


1. 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会遵循正当、合法、必要的原则,出于本声明所述的以下目的,收集和使用您在使用产品和/或服务过程中主动提供或因使用产品和/或服务而产生的个人信息,以及从第三方获取您的相关个人信息。如果我们要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声明未载明的其他用途,或将基于特定目的收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我们将以合理的方式向您告知,并在使用前再次征得您的同意。


1.1 向您提供产品和/或服务过程中您主动提供的个人信息


为实现“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业务功能,我们需要收集您的个人信息。以下将详细列出“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基本业务功能及为实现该功能所需收集的个人信息,若您拒绝提供实现其中某项功能所需收集的个人信息,则无法使用该业务功能。请您注意,如果您提供的是他人个人信息,请您确保已取得相关主体的授权。


A. 注册、登录帐号与验证


(1)当您进入“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注册民航局帐号时,需要向我们提供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等。


(2)在您成功注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帐号后,可以使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帐号登录“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登录时,您需要向我们提供您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帐号信息。若您不提供这类信息,您将无法登录和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办理事项。此外,如果您额外提供昵称和头像,将有助于“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体验。如果您仅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浏览和搜索功能,您也可以选择在不登录的情况下进行,此时无须提供上述个人信息。


(3)当企业注册成为“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企业用户时,该企业的注册人员(您)需要向我们提供您的姓名、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若您不提供上述信息,我们可能无法联系到您并完成企业用户审核。


(4)验证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要求及出于安全保障目的,在您注册民航局帐号时,我们会需要您提供手机号码,我们将向您发送验证码进行验证。如您拒绝提供手机号码进行核验,将导致注册不成功,因此无法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产品和/或服务的相关功能。但是您可以退出注册/登录页面后返回主页面进行浏览。


如果您忘记密码,需要找回登录密码时,我们需要核验您的身份。您需要向我们提供手机号码,并且需要输入验证码才可以进行密码重置并重新登录。


如您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民航局帐号和使用民航局帐号时享有的权利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详细信息,请阅读民航局帐号用户协议和关于民航局帐号与隐私的声明。


(5)当您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或在中国政务服务平台的网站/应用中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时,您可以使用第三方平台帐号进行登录,以便进行办件、查询办件、咨询投诉等操作,我们会在您同意后收集您的个人头像、昵称和/或第三方帐号信息。


B. 办件反馈通知


当您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办件时,您需要提供手机号码。这是为了在您办件有新进展时及时通知到您。


C. 办件


您可以登录民航局帐号申请办理事项。为履行办件审核通过后向您寄送证照,我们需要您提供收货地址、收货人姓名、手机号码,并可能会将上述信息共享给第三方仓储、物流和服务供应商。若您不提供这类信息,我们可能无法将证照结果配送给您。


D. 评价与互动


(1)当您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留言或评价时,您的留言和评价内容将会被存储到民航局服务器。我们在此提示您,由于留言和评价内容是公开展示的,如果其中包含个人信息将给您带来一定风险,建议您在留言和评价中谨慎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2)当您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互动交流”中反馈您的建议和意见时,您可以选择是否共享互动信息,您的反馈有助于我们改善“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体验。为了在问题解决后给您反馈结果,我们需要收集您的手机号码和地址。


E. 短信与邮件


为更好地向您提供办件信息,我们可能会通过系统通知、短信、站内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合理地向您发送办件进度的信息,及其他有必要告知注册用户的服务通知。为了向您提供更加优质的用户体验,我们可能会将您的民航局帐号信息、办件信息、关注的信息和我们主动采集的用户个人信息(见本声明1.2章)进行关联并进行数据分析。


F. 用户体验提升服务


当您在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应用时,我们会收集您的网络信息和系统日志信息,用于提升“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用户体验。


1.2 向您提供产品和/或服务中我们主动收集和使用的个人信息


为了满足法律法规及提供服务的基本要求,保障您的帐号安全与系统运行安全,更准确地预防钓鱼网站欺诈,我们会收集您在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信息,以判断您的帐号风险,保障“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为您正常提供服务,并进行流量统计、异常信息排查等操作。这些信息包括:


A. 网络信息


当您使用我们为您提供的“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产品和/或服务时,我们会自动收集您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产品和/或服务的运营商信息和网络信息。


B. 设备信息


当您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产品和/或服务过程中,我们可能会根据您在软件安装及使用中的具体权限,接收并记录您的相关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标识符、设备用户昵称和操作系统的设置信息,当您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应用时,我们还会收集设备的硬件信息和应用的基本信息。


C. 搜索记录


当您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提供的搜索服务时,我们会收集您的搜索记录,以方便您后续查找时无需再次输入。您可以自主删除前述搜索记录。


D. 浏览记录


当您浏览“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时,我们会收集您的浏览信息和点击记录。收集这类信息是为了改善平台功能,为您提供更好的体验和服务。


E. 办件信息


当您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办理事项时,我们会收集您的办件单号、发货单号、物流单号和民航局帐号 标识符,以便在您办件后向您寄送证照及提供其他服务。


1.3 我们从第三方获取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可能会在您的授权同意范围内从第三方(我们的合作方)处收集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保证严格依照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同时请您详细阅读该第三方的隐私政策及用户协议。如您拒绝第三方在提供服务时收集、使用或者传递您的个人信息,将可能导致您无法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相应的服务。


第三方登录:当您使用经授权的第三方帐号(如微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登录民航局帐号时,我们会在征得您的同意后,从第三方获取您的相关个人信息。如您想了解更多关于使用第三方帐号登录民航局帐号的数据主体权利等详细信息,请阅读关于民航局帐号与隐私的声明。


1.4 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可以在不征得您的授权同意情况下收集、使用一些必要的个人信息:


A. 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B.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C.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D.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E. 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F. 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是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G. 根据您与我们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H.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到您的个人信息,如从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I. 用于维护我们产品和/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故障;


J.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2.1 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不会与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A. 事先获得您的明确授权或同意: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B. 在法定情形下的共享: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诉讼/仲裁、政府的强制命令、监管要求而需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C. 在法律要求或允许的范围内,为了保护您或社会公众的利益、财产或安全免遭损害而有必要提供您的个人信息给第三方(含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等行业组织);


D. 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您和其他个人的重大合法权益而需要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E. 您自行公开的或者我们能从其他合法公开渠道获取到您的个人信息;


F. 与合作方共享:为了向您提供更完善、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某些服务将由合作方提供,因此,我们可能会与合作方共享您的某些个人信息。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为您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同时,我们会与合作方签署严格的保密协议,要求他们严格按照我们的说明、本声明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协议并采取安全措施来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要求我们的合作方无权将共享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合作方可能有其独立的隐私政策和用户协议,我们建议您阅读并遵守第三方的用户协议及隐私政策。


如果您拒绝我们的合作方在提供服务时收集为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将可能导致您无法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通过该合作方提供的服务。


目前,我们的合作方包括以下类型:


(1)商品或技术服务的合作方。根据您的授权,我们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支持本平台功能的第三方。这些支持包括:


提供物流、登录和其他服务的供应商。当您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办件时,我们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这些供应商,由供应商向您提供物流配送、订单查询、订单支付、售后服务、客户支持(如安装服务)、开票、与合作伙伴对账、支付机构调查回复等服务。


(2)第三方商家。我们可能会将您的订单信息和必要的交易信息共享给平台内商家来实现您向其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需求,并促使商家可以完成商品销售及售后服务。


为了更好地分析“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用户的使用情况,我们可能向分析数据的服务提供商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用户的数量、地区分布、活跃情况以及您的 IP 地址、浏览记录、点击记录、设备信息、设备标识符;为了优化“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服务质量,提升您的办件体验,我们可能委托回访服务合作方向您提供回访服务,基于此,我们会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此类合作方。


2.2 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除非发生下列情况:


A. 当获取您的明确同意;


B. 根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法律程序要求、诉讼/仲裁、政府的强制命令、监管要求所必须要求提供的;


C. 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您和其他个人的重大合法权益而需要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D. 您自行公开的或者我们能从其他合法公开渠道获取到您的个人信息。


如果发生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将可能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此种情况下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声明的约束。如果本声明中约定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方式发生任何改变,该公司、组织将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2.3 公开披露


除非获取您的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基于法律、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您和其他个人的重大合法权益,我们可能会向有权机关或公众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我们保证,在上述情况发生时,我们会要求披露请求方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有效法律文件,并对被披露的信息采取符合法律和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


2.4 其他


当您在本平台中使用第三方社交或实名认证的服务时,第三方服务方将通过页面或SDK收集您的个人信息,请您注意阅读并遵守前述第三方的用户协议及隐私政策。


具体涉及如下 SDK:


(1)当您使用分享时,微博分享 SDK、QQ 分享SDK、微信分享 SDK 会收集您的设备信息、网络信息,QQ 分享SDK 还会收集您的位置信息。


(2)当您开启位置权限时,高德地图定位SDK会收集您的设备信息、网络信息、位置信息。


(3)当您进行支付时,根据您选择的支付方式,阿里支付 SDK/腾讯支付 SDK/银联 SDK/招商银行 SDK会收集您的设备信息、网络信息。


3. 如何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为使您在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期间更加便捷地访问、更改或删除您的个人信息,同时保障您有权撤回对个人信息的使用许可,我们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中为您提供了相应的操作设置,您可以参考下面的指引进行操作:


3.1 访问和更正个人信息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您有权随时访问、更正和删除您的个人信息,具体包括:


您的帐号信息:如在电脑端,您可以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主页点击右上角“用户中心”访问或更正您的帐号信息;;


您的收藏信息:如在电脑端,您可以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主页点击右上角帐号昵称,前往“个人中心”>“我的收藏”访问您的收藏信息;应用和触屏版您的具体路径是“我的”>“我的收藏”;


3.2 设备权限调用


当您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应用的服务时,我们可能需要您开通一些设备权限,如存储、电话、位置、相机、通讯录、联网、应用内安装其他应用、创建桌面快捷方式,具体目的如下:


A. 存储权限:当您首次打开“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应用时,您可以选择开启该权限,读取、修改或删您的SD卡中的内容,用于保存、下载文件等操作。


B. 电话(设备信息)权限:当您首次打开“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应用时,您可以选择开启该权限,用于获取设备信息。


您也可以在设备的设置功能中随时选择关闭部分或者全部权限,从而拒绝我们收集您相应的个人信息。在不同设备中,权限显示方式及关闭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请参考设备及系统说明或指引。


3.3 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为保障安全,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对于您的请求,我们原则上将于收到您的请求并在验证您用户身份后的15日内做出答复。


与法律法规要求相悖,或给国家、社会、民航局、及其他组织或个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违背公序良俗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如您对您的数据主体权利存在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隐私问题页面联系我们。


4. 如何对个人信息进行存储


4.1 个人信息存储地点


本平台服务于所有用户,并将获得的个人信息存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4.2 个人信息存储期限


我们会根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要求,同步您的个人信息、办件、咨询建议投诉。例如,办件信息包括您的姓名、手机号码、地址、办件号、民航局帐号。当您在数据保留期内主动删除时,此类数据只会在前台被删除,民航局后台有权保留此类交易数据直到留存期结束。


此外,当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发生停止运营的情形时,我们将以推送通知、公告等形式通知您,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进行匿名化处理。


5. 如何联系我们


我们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专职部门(或个人信息保护专员),您可以通过访问隐私问题页面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尽快回复。


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行业自律协会或政府相关管理机构投诉等外部途径进行解决。


6. 本声明如何更新


6.1 我们保留适时更新本声明的权利,当声明发生变更时,我们会以公告、弹窗等形式向您展示变更后的声明。


6.2 请您注意,只有在获取您的同意后,我们才会按照更新后的声明收集、使用、处理和存储您的个人信息。


6.3 涉及以下重大变更的,视具体情况我们可能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说明:


A. 我们的所有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B.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7. 名词解释


本隐私声明中使用到的专有名词,在通常意义中有如下定义:


7.1 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7.2 个人敏感信息:个人敏感信息是指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等的个人信息。例如,个人敏感信息包括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银行帐号、通信内容、健康生理信息等。


7.3 设备:设备是指可用于访问“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产品和/或服务的装置,例如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大屏、智能手表、智能音箱等。


7.4 设备标识符:设备标识符(专属 ID 或 UUID)是指由设备制造商编入到设备中的一串字符,可用于以独有方式标识相应设备(例如手机的 SN 号)。


7.5 IP 地址:每台上网的设备都会指定一个编号,称为互联网协议(IP)地址,这些编号通常都是根据地理区域指定的。IP 地址通常可用于识别设备连接至互联网时所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