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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经营人申请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
事项编码:000166022000
来源: 中国民航局 字体: | | 打印本页
  • 基本信息
  • 设定依据
  • 行政许可依据
  • 受理条件
  • 办理材料目录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常见问题
  • 相关附件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主体 西北地区管理局 行使层级 1
是否收费 0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行政许可结果 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证
法定办结时限 20 承诺办结时限 20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经中国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入上述期限。
适用范围 适用于持有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的国内经营人和在外国和中国地点间进行定期航线经营或者不定期飞行的外国公共航空运输经营人申请和办理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
受理机构 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咨询方式 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电话:029—88795666
办理地点 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桃园南路27号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8:30—11:30,13:30—16:30)
结果送达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专用印章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证,通过“邮寄”或“现场自取”的方式进行送达,具体送达方式由申请人自由选择确定。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
监督投诉方式 申请人认为行政许可行为违法或不当的,可以通过本平台“我要投诉”栏目提出投诉,也可向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投诉。对于不予许可结果、程序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60项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附件1第84项
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号主席令,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2.《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4月13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2号公布,2016年5月14日起施行)。

受理条件
国内经营人申请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 (二)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符合危险品运输的要求。 (三)危险品培训大纲符合危险品运输的要求。 (四)按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建立了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和操作程序、应急方案。 (五)配备了合适的和足够的人员并按危险品培训大纲完成培训并合格。 (六)有能力按本规定、《技术细则》和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实施危险品航空运输。 外国经营人申请在外国地点和中国地点间的定期航线上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民航局颁发的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 (二)获得所在国民航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或者等效文件。 (三)持有所在国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危险品培训大纲或者等效文件,配备了合适的和足够的人员并按危险品培训大纲完成培训并合格。 (四)持有所在国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或者等效文件,并按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建立了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和操作程序、应急方案。 外国经营人申请在外国地点和中国地点间的不定期飞行时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所在国民航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或者等效文件。 (二)若从外国始发,持有危险品始发国民航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或者等效文件。 (三)执行不定期飞行相关人员按危险品培训大纲完成培训并合格。 (四)按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建立了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和操作程序、应急方案。 (五)同中国境内符合本规定要求并经备案的地面服务代理人签订包括航空运输危险品内容的机场地面服务代理协议。 (六)有能力按本规定、《技术细则》和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实施危险品航空运输。
办理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国内经营人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0 必要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0 必要
拟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经营范围和危险品的类别 申请人自备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0 必要
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 申请人自备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0 必要
危险品培训大纲 申请人自备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0 必要
符合本规定及《技术细则》培训要求的说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0 必要
危险品应急响应方案 申请人自备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0 必要
符合性声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0 必要
民航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0 非必要
收费标准
常见问题
  • 问:申请公共航空经营人危险品资格批准和营业执照的先后关系?
    答:先申请经营许可证和运行合格证,再进行危险品航空运输资格批准的申请。其中,经营许可证是申请危险品航空运输资格批准必须提交的文件之一。
  • 问:申请危险品资格批准,多久能批下来?
    答:根据规章要求,自受理之日起在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证。许可审批涉及文件审查和视情现场检查两个环节,如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文件和完成整改,将不予发放许可。因此,审批时间有规章的要求,更取决于企业的配合。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