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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
事项编码:002066001000
来源: 中国民航局 字体: | | 打印本页
  • 基本信息
  • 设定依据
  • 行政许可依据
  • 受理条件
  • 办理材料目录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常见问题
  • 相关附件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主体 中国民用航空局 行使层级 1
是否收费 0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行政许可结果 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证书
法定办结时限 20 承诺办结时限 7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经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向中国民用航空局申请办理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的申请人。
受理机构 中国民用航空局
咨询方式 申请人可以到办理现场当面咨询;申请人可拨打电话010-64473585咨询;申请人可通过“航空器权利登记服务咨询群”微信留言方式咨询。
办理地点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G02室
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 13:00-16:30
结果送达 自取。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监督投诉方式 申请人认为行政许可行为违法或不当的,可以通过本平台“我要投诉”栏目提出投诉,也可向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投诉(010-64091288)。对于不予许可结果、程序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十一条“民用航空器权利人应当就下列权利分别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权利登记:(一)民用航空器所有权;(二)通过购买行为取得并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三)根据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四)民用航空器抵押权。” 2017年9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简称《决定》),第40项“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不再作为行政审批事项,改为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受理条件
(一)航空器未被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查封、冻结、扣押; (二)航空器已完成国籍登记注册; (三)涉及交易已完成,合同均已签署生效;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国籍登记证
填报须知: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必要
所有权、抵押权、占有权、优先权取得的证明文件
填报须知: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必要
合法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证明文件以及代办人的符合前条规定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填报须知:合法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代办人的符合前条规定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为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必要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填报须知: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必要
其他材料(发票等)
填报须知: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必要
收费标准
常见问题
  • 权利登记证书丢失,如何申请补发?
    权利登记证书丢失,(1)在申请该权利注销时,不需进行补发,只需说明不能将证书原件交回的原因。(2)在申请该权利变更时,需要补发证书,需要提出补发证书的申请,其中包含证书遗失的说明。两种情况下,申请人均应确认,一旦找到证书原件将及时交回登记部门。
  • 航空器权利登记账号密码如何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发送传真(64473657)的方式申请用户名及密码,申请书没有模板和固定格式,主要包括申请内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加盖公司公章。
  • 何为"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复印件:a涉及有关机关出具的文件的,经该机关核对并签章。b涉及交易文件的,经交易各方当事人签章。c依法公证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的文件复印件。d 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注的复印件。包括:国内外律师签注(包括律所的印章、律师的签名和对复印件一致性的确认)。能够代表申请人的内部员工签注(包括员工的签名和对复印件一致性的确认),同时应提交该员工关于签注文件权限的授权。
  • 对于某些不存在交付证书的特殊情况,应该如何操作?
    在现实的交易中,确实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融资租赁到期占有权人取得所有权,由于航空器一直处于占有权人的占有之下,所以在占有权人取得所有权时可能不再签署交付证书。那么,申请人需要提交对此种特殊情况进行说明的文件,加盖公章。
  • 航空器所有权人发生变化,应如何办理登记?
    当航空器所有权人由A公司变为B公司时,应办理航空器所有权的注销及设立申请,即A公司先办理民用航空器所有权注销登记,随后B公司申请办理航空器所有权设立登记。所有权变更登记只适用于权利主体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情形,例如所有权人的地址发生了变化,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化。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