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公布,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1987年5月4日发布,自1987年6月1日起施行)。
4. CCAR-66R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20年5月22日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5. AC-66-FS-001R4《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申请指南》(自2020年6月15日起施行)。
6. AC-66-FS-002R1《航空器维修基础知识和实作培训规范》(自2020年6月15日起施行)。
7. AC-66-008《维修人员机型资格规范评审及评审结论的应用》(自2018年3月14日起施行)。
8. AC-66-FS-009《航空器机型维修培训和签署规范》(自2020年6月15日起施行)。
9. AC-66-FS-010《航空维修技术英语等级测试指南》(自2020年6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