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文,2012年9月23日印发)。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文,2015年2月24日印发)。
5.《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2016年4月13日交通运输部令第41号公布,自2016年5月14日起施行)。
6.《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年11月16日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1号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